嫩江县积极推行问事、说事、议事、办事、评事“五事法”工作制,从而体察民情、广纳民言、体现民意、解决民忧、凝聚民心,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干部“问”事,在问事中体察民情。全县各涉农服务部门、乡镇政府及村级“两委”成员定期深入村屯和农户,变上访为下访,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群众“说”事,在说事中广纳民言。积极创造条件开设“说事室”,开通说事电话,设置意见箱,设立“说事日”,让群众定点说、定期说、方便说。集中“议”事,在议事中体现民意。由村干部、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共同组成议事会,村设立“议事堂”,议明村资金、资产、资源规范管理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大计等。及时“办”事,在办事中解决民忧。在“办事”过程中,办好县委、县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农业生产、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决策之事,办好人民群众需要帮助之事。定期“评”事,在评事中凝聚民心。确定“评事日”,对通过问事、说事、议事、办事途径收集到的问题办理结果进行评议和测评。开展“民评官”活动,加强涉农服务部门、乡镇政府及村级“两委”班子服务群众的思想意识,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嫩江县将“五事法”工作制作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三农”政策、维护农民切身利益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要求各涉农服务部门、乡镇政府及村级“两委”班子成员,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围绕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提出解决办法,抓好党在农村各项政策的落实,形成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真正做到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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