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科学发展观,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我市积极完善煤炭企业税费征管工作,加强了煤炭企业产销量统计和税费征管,设立了矿产资源产销及税费统计调查队,有效堵塞煤炭税收征管漏洞。截至目前,查补2005年-2007年税款1700万元,矿产资源补偿费由300万元增加到1200万元;2008年煤炭行业实现税收1103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了5708万元,增长了107%。
近年来,随着矿产资源的开发,煤炭经济成为我市重要的财源项目。为了规范煤炭企业税收征管,依法打击盗采偷运煤炭资源和偷税逃费等违法行为,成立煤炭企业产销量统计方法加强税费征管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推进煤炭企业税费征管改革。设立了黑河市矿产资源产销及税费统计调查队,下设了1个数据分析中心、2个公路工作站、2个驻铁路工作站、5个驻矿工作站,实行了出矿单制度,煤矿销售煤炭时必须开具出矿单,煤炭外运时必须在统计工作站复核出矿单,相符后方可外运,实现了以单计量、以量控税。分析中心每月将出矿单按矿统计汇总,分析后交国税、地税、国土、物价等部门与企业上报数核对,形成了煤炭产量、价格、税收联动工作机制。规范了煤炭企业财务管理,加强了对一般纳税人的管理,使企业自觉履行纳税义务,既增加了财政收入,又促进企业公平竞争,实现了政府和企业双赢,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显著,生态资源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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