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载,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工商分局近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限塑令”专项整治。整治期间,越城工商分局及下属工商所的执法人员,将每天对市区14家农贸市场和13家重点商场、超市的塑料袋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问题处理。“限塑令”自2008年6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实施,除了刚开始时有关方面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热热闹闹地施行之外,如今“限塑令”于不少商家尤其是个体摊贩,几乎是一纸空文。因此,再以“专项整治”的名义掀起一个新的高潮,重塑“限塑令”权威形象,看来十分必要和及时。
不能否认,在各种利益的诱惑之下,任何一项政策措施都会产生“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有时甚至会“架空”政策,这几乎是一种常见的现象。而“限塑令”同样也很有可能被“架空”。因此,要确保“限塑令”顺利实施,政府部门应该双管齐下:一方面,不仅需要进行这样的“专项整治”,而且还要建立长效的管理和执法机制。与此同时,要进一步加强环境宣传,让更多的公民树立环境意识,在社会上形成良好的环保氛围。另一方面,要考虑到塑料袋毕竟成本低廉,又能给人们购物带来极大的方便,因此在“限”的同时,也要致力于“疏”。
比如,近年来在德、日、美等国家,已经实现了塑料的生产、使用、回收和再利用的良性循环,从根本上消除了白色污染。同时,一种填埋后不仅对自然环境无害,还能被自然环境所消纳,起到改良土壤作用的可降解塑料,已经成为塑料的替代品。
因此,在以“限塑令”从源头上清剿白色污染源的同时,我们在塑料的回收、再利用上也应有更大的进展。否则,只靠“限”,终究不能持久,“限塑令”难免会名存实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