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是北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不平凡的一年。在黑河市工商局和北安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总体取向,积极推进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的“四化”建设,努力探索实现监管与发展、服务、维权、执法“四个统一”的新思路,全力打造政治、业务、作风“三过硬”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把好市场准入关、深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工作重点,不断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不断提高监管执法水平,为北安市地方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服务大局促进市域经济发展
年初以来,该局积极贯彻落实北安市委、市政府“大开放、大招商、大发展计划”,以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为宗旨,积极推动北安市国有企业改革和个体私营经济快速发展。重点支持服务国有制企业的改革、改组、改造,大力支持服务公益性和经营性事业单位的改革。在北安市政府招商企业北安市同顺物流有限公司、北安市齐盛物流有限公司、黑龙江慧龙麻业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登记工作中,工商人员主动上门服务,向企业讲解登记注册的有关法律、法规,提醒企业应注意的事项,使企业的登记注册工作十分顺利,获得了企业的称赞和政府的认可,收到企业送来的锦旗三面。
北安工商局全面加强窗口建设,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坚持准军事化、六个一公约、六项制度等,保证注册大厅的窗口形象。该局采取多种方法,增加服务内容,积极推行引导服务、限时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和上门服务;该局共有内资企业271户,其中2008年1月~11月新登记注册内资企业48户,股份合作营业单位16户,办理注销登记17户。私营企业累计数共有467户,2008年1月~11月新登记注册私营企业92户,办理注销登记10户。新办农民专业合作社25户。年检个体工商户4582户,年检率96.6%。
服务三农架红盾护农连心桥
北安市工商局把确保“非法农资不上市、假劣农资不下田、农民群众不受损”作为己任,认真践行“执法为民”的理念,通过一系列有效措施,使红盾护农行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2008年按照国家总局《2008红盾护农方案》和市局推进工作会议精神要求,该局制定了《红盾护农工作方案》和《红盾护农宣传工作方案》,做到了早动员、早部署、早安排,大力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从2月28日以来,组织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执法检查12次,出动执法人员31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12台次,检查农资经销业户166户,全局立案查处无照经营农资案件10件,案值共计6.9万元。杨家乡6位农民对通北分局调解农资纠纷非常满意,联名写来了感谢信一封,称赞工商干部是他们的“守护神”。为提高农资商品质量,推进文明诚信经营,该局制定了《农资诚信责任状》、《农资商品质量服务承诺书》280份,让经营者张贴在商店内,提高经营者自律意识。共与农资经营者签订责任状130余份,共创建“农资产品放心店”30户,形成了文明经营的良好态势。建立了农资经营户档案,重点对72户农资连锁店逐户进行备案。帮助农资经营企业建立“四簿两栏”,实行进货检查验收和农资商品质量先行赔偿制度,加强了农资经营者的自律性管理。该局红盾护农宣传工作上,由专人负责,在北安信息报和电台分别刊登了《农资市场监管通告》和购买农资产品消费警示,向社会公开了举报电话。分别在《中国工商报》、《黑龙江日报》、“黑龙江图片网”、《黑龙江经济报》、《黑龙江农村报》、《黑河日报》、《北安信息》刊登稿件87条,发放宣传单2000份,发放护农宣传手册185本,宣传画200张,制作宣传横幅5条,宣传标语215条,营造了良好的护农氛围。
严格执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大力整治“霸王条款”。 2008年,北安工商局重点开展了商品房买卖及物业管理行业“霸王条款”清理整治工作。对北安市23户商品房买卖和物业管理企业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并统一使用了由国家工商局和房产部门统一印制的售房合同。目前已有7家企业来该局办理了备案手续,并对备案合同进行了清查,没有发现“霸王条款”存在,其他企业目前也正在办理中。同时对餐饮、服务、电信等行业合同格式条款进行检查,查出婚纱摄影存在霸王条款2条,及时进行了整改。
治理商业贿赂行动,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行为。北安市工商局和纪检委、财政局等部门进行了协调,对建设工程、印刷企业等部门进行了检查。联合检查组对商业贿赂涉及的30多个重点单位进行了检查。在打击商标侵权上,按照黑河市局商标监督管理工作的要求,采取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加强对商品集散地、批发市场、商场超市的日常巡查,严厉打击非法使用奥林匹克标志、销售侵犯奥林匹克标志商品和非法印制奥林匹克标志的行为。查处商标违法案件2起,使商标案件查处工作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
积极维权营造安全消费环境
强化食品安全监管。2008年9月1日至今,该局共检测流通领域食品146个批次,每个批次平均5个品种,累计共检测730次,有力地净化了食品市场。全局在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及其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共出动执法人员400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800余台次,检查各类市场20处;处理消费者举报22起;检查食品经营户1142户,清理下架、退市商品6种1200余件;查处假冒食品案8起;查处无生产日期的食品6000余袋,责令停止销售、下架退市含三聚氰胺的“三鹿奶粉”320袋,封存含三聚氰胺的“三鹿奶粉”26袋、内蒙古伊利儿童配方奶粉4袋、圣元优聪婴儿配方奶粉33袋。全年共收缴并销毁假冒伪劣商品30余个品种,价值2.1万元。
积极开展“3·15”维权行动。开展了纪念“3·15”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组织200人的大型秧歌队伍、名优产品展示、假冒伪劣商品曝光、真假产品鉴别、家电义务维修和名医义诊活动;组织工作人员现场接待消费者咨询200多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22件,现场调解22件;出动宣传车环城宣传《消法》、《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发放宣传单2万余份,宣传横幅7条,制作宣传图板2块;销毁了假冒伪劣食品、种子、药品、烟草等300多个品种,价值约10万元;通过网通向全社会消费者发布短信一条致以“3·15”节日的问候;在北安新闻今日栏目播放了市消协维权专题片。丰富的活动内容,使“消费与责任”意识更加深入人心,形成了良好的宣传氛围。
强化节日市场监管。开展了儿童玩具市场专项整顿。重点检查了学校周边的商店、超市,共检查玩具经营户23户,没收“三无”玩具11件。对辖区内68余户爆竹经营单位、商店、年货大街摊床、农村集贸市场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严把市场准入关;对辖区内从事元宵生产加工、批发零售的经营业户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中秋”、“十一”节日期间,制定下发了节日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全局共出动检查人员159人次,取缔无证照食品经营2户。
热心公益精神文明上新台阶
在四川汶川发生地震后,北安市工商局干部职工积极响应上级党委的号召,积极踊跃为灾区百姓捐款,累计捐款10150元,共产党员交纳特殊党费5490元,为龙广爱心基金捐款3500元。个私协会及会员捐款2万余元。为黑龙江省对口援建的四川省剑阁县捐棉衣(裤、被)合计人民币4500元。积极组织会员参加文化体育活动,在北安市第28届运动会中,男队获得团体第三名,女队获得团体第一名。同时获得了女子乒乓球双打第一名、男、女单打第二名和体育道德风尚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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