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10月末,为城市建设辛苦了一年的农民工往往要结算工钱返回家乡,这段时间也是农民工因劳动纠纷申请法律援助高发期。为了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孙吴县法律援助中心采取多项措施扎实做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
对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案件实行“四个即时”制度,即:即时受理,即时审批,即时指派,即时办理。为申请支付工资和工伤赔偿的农民工开辟“绿色通道”,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缩短办理时间。在受理申请的同时与欠工资单位沟通调解协商,力争达成支付工资协议;不能达成协议的,当日申请当日审查指派,督促被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人员协调相关单位简化办案程序及时办结案件。从去年10月末到至今,法律援助中心共依法无偿为98名农民工要回工资512595.00元,其中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直接为农民工要回工资款382400.00元,他们的工作赢得了农民工的赞誉,农民工送了一面题有“援危难于水火,显真情若鱼水”的锦旗表达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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