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出台的《黑河市行政问责暂行办法》,是建设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对规范政府各部门的工作行为,坚持依法行政,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今年6月份,中纪委发布了《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信访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对市政府的《行政问责暂行办法》以及中央的《解释》和《规定》,我们组织信访办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其精神实质,并积极抓好贯彻落实。
学习贯彻市政府《行政问责暂行办法》以及中央的《解释》和《规定》,对解决当前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进信访工作,将会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一是有利于落实信访工作责任主体的责任。中央的《解释》和《规定》对信访工作中责任主体的责任作出明确界定,规定了违反信访工作纪律的“不作为”和“乱作为”等行为应受到的党纪、政纪处分,有利于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的信访工作职责,推动责任主体特别是有权处理信访问题的部门依法办事,更好地落实首问、首办责任制,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把问题解决到位,矛盾化解到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二是有利于促进信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建设。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是信访工作制度化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落实市政府的《行政问责暂行办法》以及中央的《解释》和《规定》,必将进一步促进各级各部门更好地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有利于推动信访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建设步伐。三是有利于提高处理信访问题的工作效率和水平。当前我国进入改革关键时期,大量矛盾和问题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出来,信访工作任务艰巨而繁重。一段时间以来,由于解决问题的责任主体责任有时不明确,职责任务有时难落实,责任追究有时不到位,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一些信访问题久拖不决,影响了信访工作的效率和水平。通过落实市政府的《行政问责暂行办法》以及中央的《解释》和《规定》,可以促进各级各部门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认真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
正确理解和运用市政府《行政问责暂行办法》以及中央的《解释》和《规定》,可以更好地规范信访工作行为,更好地维护信访群众的合法权益。信访工作的核心是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要通过贯彻落实市政府的《行政问责暂行办法》以及中央的《解释》和《规定》,切实强化领导责任和有权处理信访部门的责任,预防和惩处信访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全力推动信访问题的解决。重点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严格落实市政府的《行政问责暂行办法》以及中央的《解释》和《规定》,全力促进“事要解决”。一方面,各级信访部门要以这些规定为指导,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预防违反规定的问题发生,努力把信访部门建设成“工作一流、群众满意”的部门。二是努力提高广大信访干部贯彻市政府的《行政问责暂行办法》以及中央的《解释》和《规定》的执行力。要继续组织各级信访部门开展学习活动,积极引导广大信访干部深刻理解出台这些规定的目的、意义和作用,切实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意识;深刻理解这些规定的精神实质、基本要求和具体内容,切实提高贯彻执行的能力;深刻理解这些规定的适用范围,准确把握各责任主体的责任,认真履行信访工作职责,不断提高信访工作水平。三是坚持与当前实际相结合,把贯彻落实工作推向深入。我们要把学习贯彻这些规定与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央20075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信访条例》结合起来,与做好当前信访工作结合起来,从信访工作实际出发,抓好贯彻落实,真正把贯彻落实这些规定的过程,转化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解决信访问题的实际效果,努力提高信访工作水平,通过预防和惩处信访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全力推动信访突出问题的解决,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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