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受益覆盖率,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嫩江县重新调整了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补偿方案。
目前,嫩江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已达18.12万人,占全县实际农业人口总数的93.1%。为了进一步加大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力度,这个县将报销补偿由2007年按单病种定额报销的方法,改为按三个层次三种报销比例进行报销,即在乡镇卫生院住院治疗的按可报销医药费的70%比例报销;在县级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设医药费报销起付线100元,报销比例是50%;外转诊或在外打工、经商期间因病住院治疗的设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是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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