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辉区法院高度重视涉法信访工作,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研究制定了涉法《信访工作制度》(试行)。
该《制度》包括来访接待、矛盾排查、及时反馈、包案、责任追究五方面内容,并分别作了详细的规定。接待方面,要求接待人员要热情接待、耐心听诉、详细登记、恰当处理;在矛盾排查方面,要求对各类可能引发上访的案件,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积极做好稳控工作;信息反馈方面,对越级访(特别是到省进京访)案件,要求立案庭将所掌握的情况传送到各业务庭,各庭庭长和具体办案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反馈立案庭,及时将案情形成书面材料并附判决书等相关情况说明送至立案庭;包案方面,主要分为包案重点、包案人主要责任,并对包案人提出了具体要求;责任追究方面,《制度》规定,经责任倒查,存在五种问题之一的,该案所发生的一切上访费用均由第一责任人(即办案人)承担,予以通报批评,并与年度奖惩制度相掛勾,同时作为审判人员工作业绩和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涉法信访工作制度的推行,对于强化干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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