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安市规范干部推荐提名程序,严把干部选拔任用第一关,确保干部队伍的纯洁、有力、有为。
严格规范推荐提名主体行为。民主推荐前,实行推荐程序、推荐方式、会议讲话、推荐结果使用“四个统一”。民主推荐中,注重把所推荐职位的条件和要求向干部群众讲清楚,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认真行使民主权利。民主推荐结束后,采取发布推荐结果通告、召开党政班子会等形式将民主推荐情况向参加推荐的人员适当反馈,进一步增强推荐工作的透明度。严格规范推荐提名程序。领导班子出现缺职,坚持因岗择人。采取以民主推荐为主体,组织推荐、社会推荐和干部个人推荐相结合的提名方式,将民主推荐结果作为干部提名的重要依据,避免工作的随意性。
严格规范推荐提名责任制度。明确了领导干部和组织的推荐提名责任,明确了责任人,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实行了干部“首提”责任制度。新提拔干部任职后出现问题的,在追究主要责任人的同时,严肃追究“首提”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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