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安市工商局在全面开展依法清理规范产品和食品主体资格、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中,实行全方位监管,使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该局始终坚持“先证后照”的原则,对需要有卫生许可证等前置审批条件的,一定在前置手续齐全的条件下,依法核发营业执照。对营业执照核发也严格依法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办理。对未经核准擅自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并按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在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同时,十分注重规范工作。正确处理好“取缔”与“规范”的关系。通过向当地政府请示,增设了一些固定经营场所,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一些流动经营者无照经营、四处“打游击”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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