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市政府协调会议中明确了市区环境卫生工作责任区的划分:城区各主次干道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突出巷道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分别由市建设局和合作区管委会负责;4条没有居民区的路段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由交通局负责;爱辉区主要负责已设居民委员会的居民区内的卫生、垃圾清运、突出巷道的清扫保洁,同时承担市交通局负责路段内有居民区路段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任务。市直环卫部门体制改革后,市环卫处和合作区环卫处归属到市执法局,成为市执法局下属的两个机构,但环境卫生责任区划分没有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