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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检察院:公正,请人民监督 4.1
http://heihe.dbw.cn   2008-04-01 09:49:06

  3月28日,向人民监督员颁发证书仪式在市人民检察院举行,市总工会吴岩、松辽委黑龙江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张旭、市委党校王凤华、市财政局阚丽君、市审计局徐慧、市侨联曹明龙、市司法局许成业被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为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利群、市检察院检察长赵英华出席仪式并向人民监督员颁发证书。

  请人民监督员对人民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进行监督,将极大地提高检察机关的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确保依法公正履行检察职责,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时出现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拟撤销案件、拟不起诉情形实施监督,对超期羁押、违法搜查及检察人员在办案中有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可以提出建议和意见;认为检察机关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出现上述情形,有关人员可向人民监督员办公室书面提出监督请求。对干扰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作者:宋福来 来源:黑河日报 编辑: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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