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和春耕生产顺利进行,嫩江县种子管理部门和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加大对种子市场的监管力度,进一步明确种子经营在品种推广、质量、包装、销售台账记录、“两证”发放等方面的要求和标准,严格规范种子经营行为。
嫩江县对种子市场全面开展“十查”,即查主体资格,查经销的主要农作物种子是否经过审定,查种子标签是否符合《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的规定,查种子质量,查生产、经营的品种是否存在侵权行为,查种子广告,查种子生产、经营档案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查种子包装是否符合包装规定,查种子来源是否清楚,查准备出售的种子是否适合当地的种植。此外,种子管理部门还加强种子企业注册资格的监管,对申办种子经营许可证和种子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严格审核,并全面开展种子质量监督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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