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组织部把县(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风建设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一项具体措施,日前出台了《县(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风建设制度》。
这项制度主要包括建立六项具体的制度,即:领导班子学习计划、总结制度;领导干部个人自学制度;领导干部述学制度;领导干部评学制度;领导干部上报学习心得体会制度;领导干部考学制度。按照这六项具体制度规定,各县(市、区)委、市直各党(工)委、党组和县(处)级领导干部每年年初要向市委组织部报送一次学习计划,每年年底前向市委组织部报送一次领导班子学习总结和个人自学总结,县(处)级领导干部每年要向市委组织部报送一篇学习心得体会文章。市委组织部每年要对领导班子学习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县(处)级领导干部个人自学笔记进行一次抽查,每年集中或分期组织领导干部开展一次理论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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