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4日在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2007年工作回顾
2007年,全市法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人大的监督支持下,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针,突出“公正与效率”主题,振奋精神,知难而进,圆满地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任务。
(一)公正履行审判职能,促进社会发展。努力克服前进中的困难,适应国家司法政策变化,推动和谐社会建设。一是依法维护社会平安稳定。全年共审理刑事案件673件,办理减刑假释案件2690件,依法对963名罪犯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事审判中注重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斗争,依法惩处了邹某等故意杀人案和韩某、姜某绑架案等一批严重暴力犯罪;支持保障“两国一城”建设,探索开展司法协作活动,依法办理了姜某兄弟系列抢劫、抢夺俄罗斯游客案等涉外或有涉外因素的刑事案件。加强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依法为符合条件的被告人指定辩护40次。加强未成年犯罪的预防教育改造,依法对73名未成年人犯罪从轻、减轻判处刑罚。在政法委和政府支持下,建立了刑事案件被害人司法救济制度。二是关注民生调处社会矛盾纠纷。全年共审理民事、民商事案件9174件。依法审理多起合同纠纷、产权争议等案件,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慎重处理涉及土地承包、转让、转租案件,数起几十人以上的群体诉讼案件均得到及时解决。妥善处理建筑、煤炭等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和企业改制、破产案件,众多的农民工劳动报酬和下岗职工工资得到合理保护。依法办理了著作权、商标权等在我市出现的知识产权类新型案件。强化“案结事了”意识,全程开展案件调解,全年民事、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达4806件,占一审案件的60.7%。三是依法审查支持行政执法。全年共审理各类行政案件175件。房屋拆迁、房屋登记和行政赔偿案件增多,案件种类已覆盖行政管理各领域。坚持以合法性审查为中心,定期开展行政诉讼宣传活动,主动走访行政执法单位,有针对性地沟通并提出执法建议。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协调解决新机制,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诉权,力求案结事了。全年协调处理行政诉讼案件53件,占行政案件总数的30.3%。四是全力推进执行工作。依靠党委领导和人大支持,建立多部门协作解决执行难的联动机制。创新执行方式方法,对争议较大、案情复杂的案外人异议案件,实行执行听证,多措并举,多渠道解决执行积案。妥善处理了双兴木业公司百余名职工上访等一批执行案件。
(二)规范司法行为,践行公正为民宗旨。把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的保障,把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的举措,把促进社会和谐作为检验服务成效的标准。一是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增强审判透明度,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改革审判方式,不机械执法,强调据实判决。强化审级监督,二审案件统一制作《审查意见表》,详细指明一审案件问题或更审改判的理由依据。实施“月通报、季讲评”制度,对审结的案件逐件进行质量评查,对重大疑难案件、有较大影响的案件,由审委会把关下判。邀请人大、政法委、信访办和相关部门,对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涉法涉诉案件进行听证,主动接受监督。在“执法质量年”活动中,把司法检查作为重要内容,检查各类案件13286件,其中重点案件507件,查找并纠正办案活动中程序、实体、效率、“两个效果”等七个方面问题,并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二是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规范申请再审立案把关,健全申诉复查制度,推行申诉听证制度,规范申诉再审和启动再审程序工作,提高申诉复查透明度。对没有诉权的案外人申诉信访案件,在法律尚无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大胆探索由审委会成员组成复核组进行复核,对确有问题的启动院长审判监督程序。围绕上诉或再审案件的难点、焦点,积极开展二审案件和再审案件调解工作。坚持走群众路线,不盲目照搬《证据规则》,注重根据群众诉讼能力和案件实际,深入发案地调查判案,收到良好社会效果。规范信访接待制度,加强两会期间和敏感时期的信访工作,定时间、定人员、定领导、定责任,院领导亲自包案、亲自组织听证,全力办好涉诉信访案件,有效遏制了越级访。在办结27起年度挂牌督办案件的同时,从维护社会稳定出发,在党委、人大和政府支持下,积极妥善处理了数起陈年信访积案。三是改善便民诉讼服务设施。两级法院普遍实行立案接待、诉讼咨询指导、收费集中办理,服务环境都有很大改善,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全部建立,便民诉讼网络形成。新建、构建标准化法庭13个。开通了死刑核准的远程审判系统,专用网络建设、电子档案建设和执行信息网络在全市相继铺开,向审判现代化又迈进了一大步。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法官司法能力。不断强化接受党的领导、人大监督意识,加强队伍管理,加强廉政建设,适应形势发展需要。一是自觉接受领导和监督。贯彻执行《监督法》,认真落实人大对法院工作所作的各项决议、决定,坚持重大事项向人大报告。邀请人大代表座谈,旁听庭审,定期走访征求代表意见,畅通人大代表对审判工作的知情渠道。全年邀请68位人大代表列席了庭审活动。认真听取来自人大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办好人大督办、交办案件和人大代表关注案件,扎实改进工作。对于人大提出的个案监督意见,由审判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相关责任部门调查、复查,及时向人大报告,并耐心诚恳地向当事人做出解释。一年来,共收到市人大交办案件17件,已办结16件。在落实人大关于法院审判监督工作的审议意见上,两级法院迅速制定整改措施,并将做出专题整改报告。二是深入开展“执法质量年”活动。加强创新型领导班子建设,积极开展党员先锋岗活动,全面加强学习培训等业务建设,尤其对国家新颁布的《物权法》等加强学习,在“学习型”法院建设上取得实效。我院承办了全省法官学院建设暨法官培训现场会,并介绍了经验。在执法质量年活动中把思想政治教育摆在首位,采取以案析理、文书展评、执法检查和争当办案能手活动等措施,着力培养正直、正义、正派的法官队伍。以案件为源头,以机制为载体,以管理为手段,以避免冤假错案为目标,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全力提高案件质效。中院在省委政法委执法质量年专项活动经验交流会议上代表全省法院作了典型发言,并被市委政法委推荐为全省政法系统执法质量年活动先进集体标兵。三是全力推进“法官廉政建设工程”。制定了全市“法官廉政建设工程”三年实施目标,健全审判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廉政教育,加强法官管理,定期开展案件卷宗检查、司法文书评查和涉诉访案件倒查等活动,做到时时讲廉洁,处处讲监督。在8至10月份,开展了以“零违纪”为目标的领导干部廉政建设集中教育活动,以读一本书、讲一堂课、述一次廉、搞一次查摆、参观一个监狱等“十个一”为内容,创新廉政载体,提高审判监督工作实效。活动中涌现出全省三八红旗手、二等功获得者、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标兵蓝晓娜等先进典型。全市法院有4个集体1名个人荣获国家级表彰有13个集体14名个人荣获省级奖励,有3人被荣记二等功。在市直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中,中院被评为优秀单位。
各位代表,虽然我们的工作有一定的成效,但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要求,按照新时期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诉求和对人民法院的工作要求,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自身方面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法官开展工作缺少新思路,服务大局缺少新办法,与形势发展不相适应。二是个别法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树得不牢,不注重裁判的社会效果,定纷止争、案结事了能力不足,增加了当事人“诉累”。发回重审案件的把关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少数法官驾驭庭审能力不强,释法解疑缺少基本功,案件质量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个别法官素质不高,为民宗旨意识不牢,对待当事人态度生硬,接待不耐心,审判作风仍需改善。五是执行难问题仍然存在。六是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和培训等工作需改善加强。新的一年,我们将对此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改正。
2008年审判工作安排意见
2008年,全市法院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突出“公正与效率”主题,抓好队伍的两个素质提高和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提高惩治犯罪、保护人民、服务经济、促进发展的能力,全力推进公正司法、规范司法、文明司法,为推进黑河和谐社会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更新司法理念,提高司法能力。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妥善处理进入诉讼的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改善司法环境,促进法治建设。一是加强法制宣传工作,强化社会和谐观念。我们面临的是司法改革时期,死刑政策和刑事政策的相关改革,人民群众有适应的过程,司法实践中,我们既要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加大对严重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又要严格掌握刑罚尺度,慎用刑罚。要做耐心的司法释疑工作。围绕我市发展大局,认真审理民事、民商事案件,依法调节经济关系,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妥善审理行政案件,促进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系和谐。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穷尽执行方法和手段,最大限度实现申请执行人的权利。二是强化以人为本理念。平等对待控辩双方,力求不枉不纵。民事审判充分体现公序良俗,重视社会公众期待,求得社会认同。行政审判在证据采信、事实认定、适用法律环节上保持一视同仁,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利益。三是讲求和谐司法效果。正确把握法律制度所预设的价值目标,全面考量各种利益的正当性、合理性,慎重确定取舍标准,合理平衡利益冲突。强化程序公正意识,全面保障人民群众的诉权,达到审判公正性。
(二)服务社会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以案结事了、定纷止争、人民满意为审判工作的最终标准,防止激化、扩大、增加矛盾,做案件的裁判者,更做和谐社会的保障者。一是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落实刑事司法领域人权保障措施,在法定时限内努力提高办案效率。全面发挥刑罚的制裁作用,稳妥运用非刑罚处罚方法,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二是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把诉讼调解作为重要结案方式,对于涉及群体利益、敏感性强、申诉复查和再审案件,注重调解,正确处理调判关系。将调解贯穿于诉讼的全过程,利用立案、庭前、庭审和庭后等一切机会做调解工作,做到调判结合,能调则调,当判则判。三是维护和谐的诉讼秩序。当今司法体制不能完全满足每位当事人的诉讼要求,因此,需要我们积极开展耐心细致的释法解疑工作,消除当事人不合理的诉讼预期。正确处理法官与当事人、律师的关系,创造和谐的审判氛围。正确认识和把握法院在诉讼中的地位和作用,通过诉讼活动,降低当事人的对抗程度和对立情绪,及时消除不利于和谐诉讼的因素。
(三)加强队伍建设,构建和谐法院。构建和谐法院是我们的长期目标,必须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与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相适应。一是稳妥推进法院改革。认真落实《人民法院二五改革纲要》,完善立案、审判、监督、执行等方面的各项便民制度和措施,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在诉讼活动中遇到的难题。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加大涉诉信访工作力度,及时公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二是不断提高队伍素质。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努力建设党性强、业务精的领导班子。狠抓廉政建设制度的落实,认真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确保队伍不发生违法违纪案件。以司法能力建设为核心大力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三是改善司法理念。增强党的领导的观念,将法院各项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严格按照宪法原则,积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党委、人大汇报,争取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优良的司法环境。
各位代表,新形势下全市法院肩负的任务将更加艰巨、繁重,但我们有信心,在市委的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以出色的工作、过硬的作风、良好的形象,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为建设小康黑河、和谐黑河,促进黑河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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