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8年1月15日黑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黑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敏所作的《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法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提出的2008年工作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切实可行。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司法为民,体现“以人为本”,以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审判监督,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推进小康黑河、和谐黑河建设,实现黑河全面振兴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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