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我市城管等部门的积极努力下,我市防治噪音污染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我市的对外开放营造了一个和谐、安静的环境。但是,不可否认,一些新的噪音污染源正在形成。如:机动车辆私自安装高分贝气喇叭的现象有所增多,对行人和其它车辆造成了新的噪音污染;一些商店门市在促销活动和平时经营中时而鸣放高大音响;在居民楼内营业的练歌厅因隔音设施投入不足,营业时间过长,导致居民深受噪音污染之害。同时,有的建筑施工单位在居民住宅区周围夜间作业等,也造成了新的扰民问题。
为此,建议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加强对噪音污染的治理,最好是出台相应的管理和处罚条例,使噪音污染防治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要严肃整治机动车私自安装气喇叭的行为。严禁任何商店门市鸣放高音量音响。对歌厅要加大隔音设施投入的监督力度,对设在居民楼内的歌厅的营业时间要有所限制,或者统一限制调整音量分贝标准。加大对建筑施工单位的夜间施工扰民的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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