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29日和8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分别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这两部法律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两部法律的颁布实施是自《劳动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的又一个里程碑。我们一定要把两法的学习宣传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更好地促进就业再就业,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的颁布实施,是新形势下我国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重大成果,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大举措,他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广大劳动者的权益维护、民生保障的高度重视和关怀。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战略思想。十七大又提出了加快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重大战略任务。在劳动关系领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和要求,就必须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实现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和劳动者充分分享发展成果的良性互动。劳动关系是现代经济社会生活中最基本、最重要的关系之一,涉及广大劳动者的最根本的利益。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可以带来职工队伍的稳定、企业的稳定和社会的稳定,这不仅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到亿万职工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企业的改革发展。作为全面规范劳动关系的一部重要法律,《劳动合同法》在总结我国劳动合同制度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劳动者和企业普遍关心的一系列重要问题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不仅有利于解决好劳动关系领域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更加切实有效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也有利于增强企业凝聚力,有利于促进企业长远发展,对于促进劳动关系规范有序发展、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就业是民生之本,不仅是每一位劳动者生存的经济基础和基本保障,也是其融入社会、共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的基本条件;就业是安国之策,促进就业关系到亿万劳动者及其家庭的切身利益,是社会和谐发展、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础。就业问题历来是各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核心问题之一。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劳动力供大于求的格局将长期存在,就业的结构性矛盾十分突出,新成长劳动力就业、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经济结构调整中失业人员再就业的矛盾相互交织,这就决定了解决我国的就业问题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促进就业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就业促进法》将经过实践检验的积极的就业政策措施上升为法律,明确规定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多渠道扩大就业,为贯彻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提供了法律保障。
《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是当前我国构建和谐社会背景下颁布的两部重要法律,加大对两法的宣传力度,普及两法知识,增强全社会学法、懂法、用法的自觉性,是保障两法实施的重要前提。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扎扎实实开展两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学习宣传两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组织落实好两法的学习宣传工作。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司法行政机关、政府有关部门、工会等群团组织,都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两法当做一件大事来抓,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二是要把两法列入“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周密部署。要结合地方和部门行业特点,精心筹划,统筹安排,责任到人。要采取措施,广泛、深入、持久地做好两法的普及宣传工作,把法律法规送进企业、单位、机关、乡镇、社区、学校,送到广大人民群众手中。
三是要全面准确地学习宣传两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带头学习两法,牢固树立并全面落实依法行政的理念,提高充分运用两法等法律手段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增强做好就业工作责任感,提高解决劳动纠纷、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提高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水平。要倡导全体公民学习两法,使广大群众牢固树立劳动权利义务对等的观念,学会运用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要认真学习和落实两法,增强守法经营、依法用工的意识和能力,树立用人单位守法诚信、依法用工的良好社会形象。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要深入学习和准确把握两法,切实按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履行职责,自觉维护两法的权威,公正司法、严格执法,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做好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工作,公正有效地解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司法诉求。
四是要认真组织学习培训,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各地要高度重视,把组织学习培训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好。劳动部门要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学习培训,通过举办研讨培训班、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深刻理解制定颁布两法的重要意义和具体制度规定,明确法律赋予的责任,自觉依法行政,提高管理水平。同时,要组织街道、乡镇和社区平台工作人员集中开展培训,使他们熟悉这两部法律,准确掌握、运用有关条款,提高工作能力。要积极协调各级工会、企业家协会、国资委等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好企业经营管理者、劳资人员和工会干部对《劳动合同法》的学习培训,增强相关人员的劳动合同法律意识。
五是要抓紧清理完善配套法规政策,确保两部法律的顺利实施。各级政府特别是劳动部门要组织力量抓紧对不符合两法规定的地方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与之相抵触的,要及时按照法定程序修改或废止,要做好现行相关法规政策与两法的衔接,如现行就业政策和《就业促进法》的衔接问题。要增强工作的预见性,认真分析研究两法在贯彻实施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及早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政策措施,形成科学、适用的法规政策体系。
六是要积极做好相关工作,为两部法律的实施奠定坚实基础。要进一步明确政府促进就业的法律责任和职能任务。完善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充实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职能,健全工作制度,加强与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更好地实现齐抓共管。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统一规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加强街道乡镇、社区等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提高公共就业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规范管理,加强对职业中介行为的监管,指导职业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基础建设,促进劳动者提高职业技能,满足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市场的需求。进一步加强失业登记、就业登记和劳动力调查统计,健全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完善信息发布制度。要结合宣传普及劳动合同法律知识,全面组织开展劳动用工情况摸底调查工作,与工会和企业代表组织通力合作,全面准确摸清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的户数、职工人数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要加快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立健全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逐步实现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以及签订、履行劳动合同情况的宏观动态管理。
七是要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增强宣传效果。既要运用普法宣传资料、宣传栏、户外广告以及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的普法宣传手段,又要充分利用网络、远程教育、手机短信等新载体,通过开展知识竞赛、集中宣传活动,以及举办法制展览、法制讲座等有效形式,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立体宣传格局,为贯彻实施两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八是要密切配合,增强实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相互支持配合,增强宣传贯彻活动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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