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嫩江县工商局商广股在商标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中,一举查获了一起面粉加工厂擅自在其加工生产的挂面上使用“誉源”牌注册商标的制假侵权违法行为,经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后,严肃查处了这起商标侵权案,有效地保护了注册商标专用权。
经查,“誉源”牌商标系河北省深州市绿源面粉有限公司注册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面粉、谷类制品、玉米粉、蛋糕粉、汤圆粉。当事人刘某自2007年6月起,在未经“誉源”商标注册人许可情况下,先后从哈尔滨市购买“誉源”牌商标标识1000张,擅用在其加工生产的挂面包装上使用。至案发时,该面粉加工厂已加工生产使用该注册商标挂面共300公斤,且全部以每公斤2.40元价格批发给城内及农村副食店以每公斤2.80元价格零售,从中非法获利。此行为违反了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已构成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对此,该局没收用于侵权的剩余“誉源”牌商标标识400张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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