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授奖表彰大会,表彰在审判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爱辉区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蓝晓娜,授予她“党风廉政建设标兵”荣誉称号。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利群、市政协副主席陈晓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敏出席授奖表彰大会。
蓝晓娜1994年调入黑河市爱辉区法院,一直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她十多年如一日,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共审结各类案件1000多件,曾连续4年结案超百件,无一超审限,上诉案件无一发回重审、改判,无一当事人上访缠诉;她一身正气,清正廉洁,树立了人民法院、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被誉为“冷面热心的女法官”。
市中院党组号召全市法院广大干警迅速掀起向蓝晓娜同志学习的热潮:学习她坚持为党和国家大局服务的正确方向,以人民满意为己任,忠实履行人民法院神圣职责的高尚情操;学习她奋发进取、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清正廉洁的优秀品质;学习她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的优良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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