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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申请审批 12.13
http://heihe.dbw.cn   2007-12-13 09:28:04

  近日有几位农民拨打市长信访电话询问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条件和申请审批程序有哪些政策规定﹖

  答: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规定,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条件: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申请审批程序:一是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应当由村民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二是经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对符合条件的,在本村范围内公告;无重大异议的,由村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三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评议意见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批准给予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发给《农村五保供养证书》。

  黑河市民政局    咨询电话:8264769

作者: 来源:黑河日报 编辑: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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