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十七大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近日,市消防支队加大了消防监督执法力度,对辖区部分重点单位进行了一次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大整治和大排查,对一家存在隐患的单位进行了依法查封。
日前,市公安局消防处工作人员对市区某单位进行检查中发现,该单位存在疏散指示标志为可燃材料制成,楼梯间缺少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事故照明等12条火灾隐患。市公安局消防处对该单位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到期复查时,该单位部分消防违法行为未改正,市公安局消防处根据《黑龙江省消防条例》的规定,责令该单位停产停业,并处以罚款。
为确保十七大期间的消防安全,10月10日,市公安局消防处对该单位进行了查封。目前,该单位存在的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正在整改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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