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县环保局2007年将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指标落实到10个重点排污单位,制定“十一五”期间减排计划指标,以实现减排COD1423.5吨、NH3—N64.6吨、SO21553吨、烟尘1239.5吨的目标。
嫩江县政府积极推动各项削减任务的落实,并且把“十一五”国家削减约束性指标作为全县环保工作重点工作来抓,严格按照规定要求企业主动上报减排计划和企业整改治理措施,对金星能源、小多宝山铜业、绿芳农药厂、辰鹰乳业、嫩江春酿酒公司等单位限期治理,对以上5家企业整改限到2007年9月30日前完成治理任务,加速了热电并网工作,减少了空气污染和水环境污染,并按期对10个重点排污企业落实总量削减治理项目和措施。
在推动此项工作中环保局积极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深入企业第一线为企业做技术指导工作,同时按照县政府限期治理文件规定,对嫩江县洗浴业锅炉和采暖锅炉制定环保治理项目补助资金办法,对于限期治理完成的单位给予适当环保补助资金,解决企业在治理改造和落实减排任务中遇到的资金困难。通过治理的重点污染的排污企业达标排放后,嫩江县每年削减指标如下:2007年烟尘削减1142.5吨,SO2削减1508吨;2008年烟尘削减65.5吨,SO2156吨;2009年削减烟尘15.5吨,SO215吨,COD1423.5吨,氨氮64.6吨;2010年削减烟尘15.5吨,SO2削减15吨,粉尘354吨。嫩江县环保局领导班子提前部署,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有督促,将总量控制削减指标落实到位。抓好全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面提高嫩江县环境质量,为推进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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