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扎实地开展好“执法质量年”活动查摆整改工作,嫩江县人民法院按照年初制订的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有力促进了案件质量效率稳步提高。
他们突出查摆重点,逐案评查整改。按照中院《执法大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嫩江法院在各审判庭和执行局逐案自查的基础上,组织成立了以审判委员会委员、督察室、审监庭为成员的案件质量检查小组,对2005年以来的案件进行了集中评查。重点评查了发回重审、改判案件、涉诉访案件。通过自查评查,共发现程序方面(包括法律文书制作、卷宗材料装订)存在问题的案件53件,实体方面存在问题的10件。对于查出的问题,该院不袒护、不避讳,在全院大会上进行了通报,并在以案析理活动中选出正反典型开展执法大讨论,以此表扬先进,鞭策后进。
他们规范办案程序,强化目标考核。由纪检室、督察室对全院各部门落实院内规章制度情况、“执法质量年”活动开展情况及纪律作风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收案、送达、排期、庭审、文书、宣判、执行、结案、归档等各环节工作。审判委员会定期对上诉发回、改判案件、再审改判案件进行重点评查,对优秀案件通报表扬,对瑕疵案件乃至错案按院内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追究责任,并按目标管理规定考核扣分。上述情况一律记入干警个人业绩档案,作为将来表彰先进和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他们开展庭审观摩,加强动态考核。截至5月末,该院共组织庭审观摩活动5次,由院长及审委会委员组成考核组就庭审法官的职业形象、庭审效率、庭审程序、庭审效果等方面逐项进行评议,并组织全院干警旁听。庭审结束后,考核组当场总结庭审法官在庭审中的优缺点,重点指出存在的具体问题,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全院。庭审观摩作为“大练兵”活动的一项内容,为全院法官提供了相互学习、取长补短的交流平台,进一步规范了法官的庭审行为,提高庭审驾驭能力。
他们清理未结积案,提高审判效率。开展涉诉访案件、群体性纠纷案件、矛盾易激化案件、弱势群体维权案件等“四类”未结案件和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工作,加强案件清理工作,进一步严格审限管理。该院成立了案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各业务部门在5月底建立了本部门长期未结和“四类”案件台账,制定了具体清理计划,督察室按各部门计划进行清查和督办,确保在10月底前取得明显实效。以庭室负责人为责任人,逐案过堂,能够恢复审执的,立即恢复。监察室通过发问卷调查、走访当事人等方式进行跟踪督察,查出不符合审限变更条件而又不恢复审理或执行的案件,追究有关部门和个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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