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命名表彰黑河市十大文明市民标兵的决定
(2007年6月22日)
近年来,全市广大干部群众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广泛开展公民思想道德教育和群众性道德实践活动,在全社会形成了良好的道德风尚,涌现出了一批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在社会公共生活中积极参与、在弘扬家庭美德上倾注爱心的优秀市民。为了表彰先进,弘扬时代精神,更好地激发全体市民积极参与到经济建设中来,市文明委决定:授予黑河市公路管理处办公室主任车文敏、爱辉区公路管理站党支部书记兼站长史焕军、黑河市联通社区居民孟凡珩、北安市北方商城党总支书记兼董事长赵福东、北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护理部主任刘素芹、嫩江县房产管理受理员陈忠义、逊克县金融社区老来福公寓院长王玉芝、嫩江县机动车检测站稽查队长李猛、五大连池市广播电视局局长经德文、孙吴县第一小学教师杜建华等10名同志为黑河市“十大文明市民标兵”荣誉称号。
市文明委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要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弘扬时代精神和传统美德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市文明委号召,全市人民要以“十大文明市民标兵”为榜样,认真学习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努力实践《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投身到社会道德实践中,大力倡导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大力倡导扶危济困、见义勇为、尊老爱幼、邻里互助的精神,为推动黑河市精神文明建设,加快建设和谐社会进程做出积极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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