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诚信靠执行来体现,法律的尊严靠执行来维护,市中级人民法院围绕“执行难”问题,以社会和谐为己任,进行大胆探索,逐渐摸索出了切实可行的执行方法。案件执结率连续数年大幅度上升,由原来40%上升到今年的71%,执行标的率为55%,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
以执行构筑和谐
人民法院为人民,工人权益有保障。前不久,某木业有限公司因转制拖欠共40余万元的职工工资,引起职工的强烈不满,他们集体到市委、市政府上访要求解决。市法院领导得知后高度重视,迅速启动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应急机制,指令执行局等部门全力配合市政府做好工人的调处工作,要站在确保社会稳定的全局高度,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干警们耐心向当事人解释有关的法律规定,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的途径维护自身的权益。第一时间对该公司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为执行债权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也给当事人吃下一颗定心丸。经过多次不懈的努力,双方被法官的真诚所感动,涉及职工利益的案件得到解决。
中院的执行法官以强烈的使命感不遗余力维护着人民群众的利益。2006年11月21日,索债十年终于得偿的百余名群众终于拿到了被拖欠长达十年之久的血汗钱。
1993年7月,湖北省云梦县建筑工程集团公司建设工程总公司在黑河市承建了一项工程。施工期间,该公司拖欠农民工劳务费、粮油食杂欠款及建材经销单位建筑材料等大量款项。施工结束后,该公司身负巨额债务返回原籍。1994年、1995年,众多债权人将该公司推上了被告席。法院对这起债权人多达115人,影响大的案件极为重视。十多年来,执行局的干警3次远赴湖北,在两省三级法院的强大攻势下,最终将两度更名的湖北新南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变更为执行人,拖欠债务达十年之久的案件至此全部执结。
促执行维护稳定
法院破解执行难题,离不开党委、人大、政府的支持和帮助。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协调解决,为法院解决执行难营造了良好氛围。
在福建龙田建筑公司申请执行黑河第一建筑公司一案中,执行中已查封评估黑河第一建筑公司的资产即将拍卖,一建公司职工集体到市政府上访。此案标的300余万元,考虑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与黑河第一建筑公司职工的合法权益及双方的稳定,又涉及企业改制问题,黑河中院的领导及执行干警多次协调,寻求案件执行的突破口。在与市政府汇报沟通后,市政府专门召开会议,形成会议纪要,给申请执行人福建龙田公司继续开发建设的优惠政策,以抵偿被执行人的债务,使案件得以顺利解决。
在嫩江县供销社申请执行日籍华人建筑公司纠纷一案中,建筑商与嫩江供销社签订合同,占用嫩江供销社一门市动迁地开发房产,建成后以一门市补偿。可楼房建好后,该开发商将房屋售出,人却不知去向。嫩江供销社职工来到黑河中院要求执行,因为被申请人不知去向,该案成了死案,执行局的法官多方打听,得知该日籍建筑商远在日本,在嫩江县还有一个代理人,于是,执行法官从代理人手中执行了一处门市房给嫩江供销社,此案解决。
艺术破解执行难
为了形成对“老赖”的合围,更好的在社会中发挥执行的作用,执行局建立健全了规范长效的社会联动机制。2006年在市委政法委主持下,公、检、法三家联合签发了《关于办理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犯罪案件的若干实施意见》文件,主持召开了金融、工商、房产、边检、公安、检察、新闻媒体等参加的协调会,充分发挥社会协助执行的联动机制。
执行法官们不断创新机制力克“执行难”,“老赖”规避法律的手段十分狡猾,但黑河中院的执行法官往往使他们措手不及。几年前,嫩江县几户居民将黑河中院保全查封的住宅楼违法占用,中院执行局运用先易后难的策略两次强迁,最后还剩下一个“钉子户”拒不搬出,这个“钉子户”说如果法院去执行他,他就跳楼自杀,甚至写信诽谤中院法官,造成了很坏的影响。为了抗拒执行孙某还把其岳父、岳母从农村搬来一起居住,其岳父年事已高,并患有脑血栓病,行动不便。去年5月,中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之前,召集了当地法院、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参加的协调会,对各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明确的分工,并通知被强迁房屋所在地的居委会见证执行。在执行中,当地公安干警对执行现场进行了戒严,一台消防车、一台120救护车及四名消防战士、三名医护人员随时待命,确保执行安全。在法与理威慑下,在情与义的感召下,老人情绪稳定,被干警送到自己的住房内安置好。孙某最终也同意配合法院工作。这起长达6年的执行案件终于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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