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黑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黑河市监察局关于开展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专项举报的通知
为进一步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加大惩治和预防权钱交易行为的工作力度,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促进黑河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和省纪委、监察厅召开的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要求,市纪委、监察局决定在全市开展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专项举报工作。
一、专项举报内容
1.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房屋、以劣换优及以借为名占用他人住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
2.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汽车、以借为名占用请托人或服务对象、下属单位汽车的问题;
3.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的问题;
4.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的问题;
5.收受请托提供的干股的问题;
6.由请托人出资“合作”开办公司或者进行其他“合作”投资的问题;
7.以委托请托人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未实际出资而获取“利益”,或者虽然实际出资,但获取“收益”明显高于出资应得收益的问题;
8.通过赌博方式收受请托人财物问题;
9.要求或者接受请托人以给特定关系人安排工作为名,使特定关系人不实际工作却获取所谓薪酬的问题;
10.授意请托人将有关财物给予特定关系人的问题;
11.在职时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离职后收受请托人财物的问题。
二、专项举报时间方法
时间:从2007年6月15日至2007年9月30日。
方法:信访举报、电话举报等。
市纪委、监察局的举报电话号码:
0456-8223191,信访举报工作接待室设在黑河市纪委404室。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的举报电话号码、举报网站、举报工作接待室的地址要公布在当地媒体上。
2007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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