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伊始,10岁的张明兴高采烈地来到学校。从本学期起他就可以同爱辉区17195名城乡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享受免除学杂费的优惠政策。据了解,这是我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重大改革带来的变化。
记者走访我市的部分中小学,在市第二小学,校长告诉记者,“国家免除农村小学、初中学生的学杂费的措施,在我们这里可受欢迎了。为了让学生家长尽快了解情况,刚一开学学校就给所有学生家长都发放了统一印制的公开信,把政策内容介绍给他们。”
记者碰到一位学生家长,这位家长告诉记者,他爱人去年生了重病,家里全部积蓄都花光了,正为没钱送孩子上学犯愁时,正好国家出台了这样的好政策,这下省了好几百元,一家人感到特别高兴。国家免除了农业税,孩子上学又不再交学杂费,咱老百姓真是得实惠啊!
采访中,爱辉区教育局负责人介绍,为了落实国家免除农村学生学杂费政策,市委、市政府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经费全部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2006年3月初,爱辉区本级财政拨款65万余元,全部用于全区乡镇学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免除学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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