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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集锦:古人借书讲条件[3-23]
http://heihe.dbw.cn   2007-03-23 09:33:54

  古代的藏书家,不肯轻易将书示人。如果有人向他们借阅,即使勉强借出,也常常附加苛刻的条件——

  索取礼物。据何蘧《春渚纪闻》卷二说:“古人借书,先以酒礼通殷勤,借书还书皆用之耳。”

  必须互借或抄。如清初藏书家曹溶所订《流通古书约》中规定:凡借人家书,必先带上自己的藏书目,登门交给书主过目。书主看过以后,如果发现有自己也想看的书,那就约定日期,各人到对方家中去抄录,而且所抄书的数量必须对等。抄完后将抄本带回,原书不准带出门,以防遗失。

  借阅手续繁多。如光绪年间广雅书院梁鼎芬立的《丰湖藏书四约》中有“借书约”规定:“每月以初二、十二、二十二这三日为限,借书者,是日清晨亲到书藏携取,用洁净布巾包好,徒手者不借……借书之期,限以十日……”此外还规定地方长官、衙署幕友、学校教授官、监院等不借,因这些人“公门转折,事繁弊杂”,怕书借出后收不回来。

  清末民初湖南藏书家叶德辉,曾在《藏书十约》中写道:“非有书互抄之友,不轻借抄;非其同志著书之人,不轻借阅……远客来观,一主一宾,一书童相随,仆人不得从入藏书之室。”

  古代借书如此之难,所以那时的读书人,尤其是贫苦知识分子,读书是十分不容易的。

作者:海 外 来源:黑河日报 编辑: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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