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安市人事局防微杜渐,采取多种措施,从多个方面制约权力,在较大程度上预防不应出现的腐败现象,保证了人事工作高序、高效、高能、高质地运转。
主要有:一是尊责理事,岗位制权。他们把各项人事工作职责分解落实到每个岗位并明确规定其权力,应做、该做与不应做、不该做,用文件、图表的形式规定下来并公布于众,“照单抓药”,按职问责。二是尊程理事,层次制权。他们进一步完善了《人员工资管理流程》、《编制管理细则》等程序理事章法,实行层层分解、层层负责,一级负责一级,一级管一级层次制约机制,把权力规范在清晰明了易操作的框架内。三是尊章理事,制度制权。他们制定并不断完善了《为政廉洁》五章二十一条、《内部制约》三章一十九条等十大类人事管理制度,并要求人人遵章,个个守制,决不许“越雷池一步”。四是尊时理事,监督制权。按“时间就是生命”的理念,将时间作为考核员工及工作效能的主要手段,明确要求每位人事工作者必须在极短时间内办理完高效能的工作事项,把监督权落在时空观念里。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发现一起越权、超权、乱权理事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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