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离过年还有3天。来自绥化的农民工李某某等拿着讨得的12.5万元补偿款,欢欢喜喜踏上了返乡路。
因市区某工地发生工程款纠纷,李某某等人到市政府上访。他们反映的情况引起市委、市政府的关注和重视,责成市建设局认真处理。考虑到施工方由于市场因素出现亏损,为保护农民工利益,市建设局积极协调双方当事人,征得发包方同意,给予施工方适当的经济补偿,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