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县环保局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到重要工作日程。年初,环保局组织有关股站队认真学习、讨论国家、省、市、县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文件,积极开展调研,理清工作思路,达成一致意见: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实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
嫩江县环保局为了推动和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切实提高和改善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实现区域可持续发展,组建了农村环境监察中队和北山监察中队,对农村环保工作实行一体化管理,并将农村环保工作纳入县长目标责任状,成为考核乡镇党政班子的重要指标。同时,先后出台和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创建生态文明村的通知》、《生态文明村考核验收规定》、《生态文明村考核标准》、《关于开展农村面源污染现状调查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标准。切实掌握全县农村面源污染和污染隐患现状,提出科学合理的治理方案,对污染严重的污染源依法予以限期治理。通过调查和具体的整改措施,使农村合理使用农药、化肥,防止农用薄膜对耕地的污染,加大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力度和秸秆禁烧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现场检查,并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发展节水农业和生态农业,推进农村改水、改厕工作,搞好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积极发展清洁能源,妥善处理生活垃圾和污水,彻底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创建生态文明村,使其自然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共同完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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