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工作要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特别是要在“多予”上下功夫。2006年,党中央这一政策在财政支农资金安排和使用上得到了明显体现,财政支农措施更实,广大农民得到的实惠更多。
据来自财政部的消息,为了补助地方因取消农业税而减少的财政收入,中央财政2006年共安排农村税费改革专项转移支付780多亿元。2006年我国粮食直补资金总额达到142亿元,比上年增加约10亿元。据统计,截至2006年10月20日,各地省级财政已累计下拨粮食直补资金141.8亿元,向6.1亿种粮农民兑付补贴资金139.1亿元。为切实保护种粮农民的利益,统筹考虑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变动对种粮收益的影响,2006年中央财政安排综合直补资金120亿元,截至2006年10月20日,已下拨119.8亿元,7.3亿农民受益。与此同时,加大了对农村义务教育、医疗等社会事业以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大力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根据2006年国家预算,2006年国家财政支农资金的增量要高于上年,国债和预算内建设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要高于上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总量要高于上年。
据悉,为落实这一安排,一是2006年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三农”的支出达到3397亿元,与上年实际执行数相比增加近15%,高于中央财政总收入、总支出的增长水平,占中央财政总支出增量的21.4%。二是农村税费改革使9亿农民普遍受益,每年减轻负担约1250亿元,人均约140元。三是加快实行“粮食生产直补、良种补贴和农机补贴”政策的落实进度。四是加快建立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长效保障机制,2006年全部免除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学杂费。五是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2006年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40%的县市、区。六是积极支持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2006年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中央财政预算内基建投资和国债项目资金达300多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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