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黑河时政 | 社会新闻 | 政经新闻 | 文体新闻 | 边境旅贸 | 民生新闻 | 新闻纵深 | 黑河概览 | 评 论
时空黑河 | 生态黑河 | 外媒看黑河 | 新闻专题 | 俄罗斯信息 | 电子相册 | 服 务 | 分类广告
·黑河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8月22日汛情通报  ·汛期出游安全注意事项  ·哈铁局临时调整加开2对旅客列车 恢复部分线路旅客列车  ·黑河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8月21日汛情通报  ·教育部15日起开通高校学生资助热线  ·黑河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8月20日汛情通报  ·防汛防灾知识  ·洪水过后需防范皮肤病  ·黑龙江开辟绿色通道 防汛车辆免费通行  ·黑河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8月19日汛情通报 
  您当前的位置 :黑河新闻网 > 政经新闻 正文
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http://heihe.dbw.cn   2007-01-24 08:56:53

  2007年1月23日黑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三次大会通过

  黑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敏所作的《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在过去的四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依法履行审判工作职能,为黑河的改革开放、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做出了贡献。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紧紧围绕市委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战略部署,全力抓好司法审判、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依法履行审判机关的各项职责,为黑河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作者: 来源:黑河日报 编辑:徐涛
黑河时政 更多>>
相关新闻
点击排行  
黑河时政 更多>>
影音黑河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