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19日19时54分,通北林业局地区公安局接到林业局一居民电话报称,其妻被杀死在家中。接到报案后,公安刑警火速赶到现场,被害人倒在血泊里,颈部面颊被砍数刀,血肉模糊,已经死亡。
案情重大,刑警们对案情进行分析,通过现场勘察和知情人提供的各类信息,初步确定被害人的儿子于春(化名)为重点犯罪嫌疑人。于春,今年15岁,是初四的学生,作案现场有遗留他的血衣、鞋袜,案发后下落不明。公安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全方位布控,对犯罪嫌疑人布下了严密的控制网,进行了地毯式排查搜捕, 20日8时,犯罪嫌疑人于春在通北林业局一家个体旅店内被抓捕归案,经审问,他交代了因惧怕家长责打,持菜刀杀害亲生母亲的事实。
19日晚于春从学校放学回到家中,母亲从儿子兜中翻出一盒烟和70元钱,就问儿子是不是抽烟了,儿子回答说抽了,母亲就打了儿子一个嘴巴子,又要给其父打电话。于春平日最怕其父,便上前抢母亲的电话,但没抢下来,母亲打通了丈夫的电话说:“家里出事了,你快回来”。这时儿子顺手拿起一把菜刀,向母亲的脖子上砍了一刀,母亲喊救命,儿子不让喊,母子俩厮打在一起后,母亲挣脱往外跑,儿子拿起菜刀追上母亲,将其拽倒在地,用菜刀将母亲砍得不能动弹,然后又将母亲拖到卧室里用菜刀砍母亲的脑袋和颈部,这时电话响了,他一看是父亲打的,就急了,怕父亲回来,去厨房把脸、手、脚洗干净后到自己的卧室换好干净衣服,然后拿出自己积蓄的钱跑了。
他在学校附近一家招收住宿学生的居民家中住下,说不回家了,要在这里住宿上学,还交了220元的包月食宿费。现在他不会再回学校读书了,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惩罚。于春长的眉清目秀,是个很漂亮的男孩,平时也表现的温顺老实,谁也不相信他会这样残忍地杀害自己的母亲,他对警察说:“我很后悔,对不起母亲,也对不起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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