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5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1.听取并审议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并作相应的决议;
2.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黑河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07年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并作相应的决议;
3.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并作相应的决议;
4.听取并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并作相应的决议;
5.听取并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并作相应的决议;
6.听取并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相应的决议;
7.选举黑河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黑河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黑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8.通过黑河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9.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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