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意见》精神,在全市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推行为民服务承诺制,认真解决广大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推动了新农村建设进程。
全市各乡镇党委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订了为民服务承诺制具体实施方案。各乡镇部门和村级党组织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要求,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了在“两委”班子建设、村务公开、扶危救困、宅基地审批、机动地发包等工作中,实行为民服务承诺制。各村党支部将党员的承诺事项、承诺措施、完成时限、完成效果和党支部的监督电话,采用板报、广播、召开群众大会等形式向群众公布,请群众监督,时刻提醒党员兑现承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444个村党支部实行了党员为民服务承诺制,已做出承诺的农村党员8865人,占农村党员总数的70%;党员做出承诺的具体事项21983余条,已兑现16601项;党组织做出承诺1620项,已兑现1128条,直接受益农民达910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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