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有朋友问:今年8月,某商场正在进行有奖销售,我买了一台电冰箱,使用了一个月却爆炸了,幸好没有伤着人,可是财产损失了5000元。请问:我是否可以要求索赔?
我们认为,这是关于有奖活动期间购买的电冰箱,是应当退换,可以进行索赔。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产品质量法》第40条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三)不符合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根据以上这些规定,你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该商场返还购买电冰箱的钱款,并赔偿你因此而遭受的其它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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