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8月日本投降后,黑河治安维持会为了掌握经济命脉,以伪中央银行黑河支行金库内残存的3万元零星钱款作开业资金,在黑河建立了中国银行(也是黑河第二次成立中国银行),1945年8月15日黑河中国银行在镇内的南大街(今文化街)开业。由于当时局势动荡,存贷款额很小,银行生意很不景气,后终因资金来源不足,3万元基金花完银行即停业。
1946年秋黑河地区的人民政权基本稳定后,黑河行政办事处与东北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联系,着手在黑河创办人民银行。8月下旬,省分行派彭宗一(女)协带1万元东北流通券来黑河筹办银行。
9月5日东北银行黑河地区办事处开业,开业后首先在市面上发行东北流通券,同时还以伪币和苏联红军票兑换东北流通券,由此逐渐统一了货币,稳定了黑河地区的金融市场。银行办事处除办理正常的业务外还收购黄金交售给北安或嫩江支行,换回的东北流通券列为黑河的地方收入。
1947年5月黑河办事处划归东北银行齐齐哈尔分行领导,办事处为扩大营业,又新开办了汇兑业务,在镇内增设了东济号商店,兼营商业,办事处为抵制奸商扰乱市场,当市场出现票子多、物价上涨时,就大量收购黄金、木耳,从而稳定了市场物价,也有效地保障了黑河人民的生活基本稳定。直到1948年10月因资金不足,业务量越来越少,东北银行决定撤销黑河办事处,银行随即停业。
1950年11月东北银行黑河地区支行成立,1951年地区支行改名为中国人民银行黑河地区中心支行,从此黑河地区的金融机构真正成了为黑河人民群众服务的金融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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