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第六届“十佳公仆”评选活动日前正式启动。
在全市开展第六届“十佳公仆”评选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市委宣传部、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联合下发了《全市第六届“十佳公仆”评选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按照《方案》的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切实保证质量,把优秀公仆选出来,把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宣传好。
此次“十佳公仆”评选活动按照重实践、重政绩、重公论的原则,采取基层单位推荐、广大群众评选的方式,推选人民群众满意的优秀党员干部,并分级予以表彰奖励,以此进一步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尽心竭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促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开创我市各项工作的新局面服务。
评选活动自2006年12月10日至2007年4月20日止,分推荐预备人选,确定候选人,搞好集中宣传等五个阶段进行。评选范围是市、县市、区 、乡镇 级机关以及事业单位处级以下含处级 干部,以基层干部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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