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逐步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提高农民健康水平,孙吴县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和黑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方案的通知》精神,日前,已做好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各项准备工作。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为保障该制度的顺利实施,孙吴县制订了总体方案、实施办法。同时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加强对全县合作医疗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有效监督。
近日,这个县已开始医疗基金的收缴工作。明年1月1日起,正式开始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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