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孙吴县消协接到清溪乡农民刘炳才投诉,称他在孙吴县某手机店购买了价值1200元的手机,店主曾承诺半年内保修包换。可几天后,他发现电池充不进电,店主给换过一次后,还是充不进电。他找到店主要求退货时遭到拒绝。刘炳才非常不理解花了1000多元购买的手机,竟然这么不如人愿,几次找商家还花了不少路费。
孙吴县消协接到投诉后非常重视,速派两名工作人员前往手机店。工作人员向经营者阐明,其承诺半年内保修包换,没有兑现,违反了《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两次换货仍有质量问题的不予退货,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迫于消协工作人员有理有据的强大压力,经营者同意一次性退还刘炳才手机费1200元,并赔偿其往返车费25元。
刘炳才接过退款及赔偿款后连声道谢,称孙吴消协真是为消费者撑腰壮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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