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管理、健全制度,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如何适应农村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推进民主管理,创新制度建设,从根本上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是新农村建设实践中的一道重大课题。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中,管理民主是实现农村经济社会稳定和发展的根本保证。要实现管理民主的目标,就必须坚持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积极推进村务公开,促进基层依法办事、依法治理,扩大基层民主。要逐步建立健全“官由民选、事由民定、权由民用、绩由民评”的工作机制,确保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得到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决策权得到全面落实,农民群众的参与权得到完全实现,农民群众的监督权得到充分行使,从而构建充满活力的新型乡村治理模式。
要加强农村“两委”班子建设。加强村党支部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把村党支部建设成为团结务实、干净干事、开拓进取、战斗力强的领导核心;加强村委会建设,提高村委会依法管理能力。完善村“两委”办公及村务活动场所建设,为农民参与村务管理提供平台。全面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努力提高农村“两委”班子贯彻执行各项政策法规能力,民主管理、依法办事能力,化解农村社会矛盾能力和发展集体经济、带动广大农民奔康致富能力。
要建立健全村民自治制度。按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要求,建立完善党支部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让农民真正享有村务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进一步理顺村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的关系,理顺村“两委”与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完善“一事一议”等民主议事制度,进一步改善和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要规范村干部管理,全面地调动工作积极性;要规范村务公开,更好地解决农村热点问题;要规范民主理财,进一步创新农村财务管理体制。从而促进各项规章制度的完善和健全,维护群众的各项权利和切身利益。
日 期:2006.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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