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强调指出:要通过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来不断增强和谐社会建设的物质基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其中发展生产是首要任务。
一个社会的生产力水平,是构成这个社会的物质基础。生产力水平不仅决定着社会生产关系的性质,而且决定着社会生产关系的建立、巩固和发展。也就是说,生产力的发展是一切社会存在和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是一切社会形态的物质基础。
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表明,物质财富匮乏所导致的贫困,是造成社会发展不和谐的根源。当一个社会的生产力落后,社会发展停滞,物质财富极度匮乏,无法满足社会成员需求的时候,往往也是社会矛盾加剧甚至社会动荡的时候。因此,马克思指出,未来生产力的发展之所以是绝对必需的实际前提,是因为没有这种发展,那就只会有贫穷的普遍化;而在极端贫困的情况下,就必须重新开始争取必需品的斗争,全部陈腐的东西又要死灰复燃。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无论是生产条件,还是科技水平,都有较大的改善和提高。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农业靠天吃饭,农村相对落后,农民素质偏低,地区发展不平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比较突出等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关键要靠发展生产力。
党中央审时度势,做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决策。可以肯定地说,没有农村的小康,就没有全国的小康,没有农村的稳定,就没有全国的稳定,没有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全国的现代化。加快发展生产的目的,就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进而实现更高水平上的生活富裕。
当前,全市上下掀起了全党重视农业、城市支援乡村的热潮。基本方向正确,总体态势良好。但也存在着一些误区。不少地方存在等、靠、要的心理;一些地方政府包办代替,当地干部缺乏自主创新意识,农民群众的参与程度不高;一些地方热衷于村容村貌建设,满足于表面文章,忽视基础农业产业提升等等。应该明确的是,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宏伟目标,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才是硬道理。通过促进农村劳动力的充分就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利用和保护农业资源,提升广大农民的道德文化素质等途径,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的落后面貌。
日 期:2006.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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