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莫斯科4月21日消息:俄伊尔库茨克州区域自然资源局森林利用和再生产处处长列昂尼德·瓦舒克在4月18日召开的专门研究伊尔库茨克州森工综合体生产问题的圆桌会议上说,俄罗斯的木材商在中国和日本市场上进行倾销。他说,当前的木材销售价格被小木材商人为地压低,他们正在将大量木材出口国外。2002年,其生产的1400万立方米木材中有560万立方米圆木出口。如果在中国和日本市场不出现货源短缺的情况,就不用指望价格会有所提高。瓦舒克还说,2003年森林资源利用租赁费已经提高。如果说以往在最低租赁费的基础上多征收的租赁费都将进入国库,那么从2003年开始国家规定的最低租赁费以外收入资金一半归国家财政,另一半归地区财政。因此,现在联邦主体已与提高租赁费有了利益上的关系。
根据部门专家提供的资料,2002年伊尔库茨克全州的采伐承租人经批准可以采伐2584.1万立方米树木,租赁费共计3.12503亿卢布,这样就得出每立方米木材的平均价格为13.1卢布,而实际上只完成了批准采伐量的60%,计1444.3万立方米,这样一来,采伐单位的木材成本价就变成了21.63卢布。
伊尔库茨克州森工业户协会主席尼古拉·诺塞廖夫认为,明确界定森林资源所有者应成为有关森林法规必须修改的主要条款之一。俄联邦批准的法案中规定,到2010年前,森林基金属联邦国家所有。但根据俄联邦宪法,自然资源应由国家和联邦主体共同管理。只有不属于森林资源的灌木植物可以成为私有财产。
现行《森林法典》的不足之处在于森林资源的所有者是国家,而对其进行维护和再生产的费用却由各联邦主体承担。修改《森林法典》的目的是使所有者除了取得森林资源收入并支配它们以外,还应承担对其进行维护和恢复所使用的费用。2002年用于维护和恢复森林资源的费用总计2.6亿卢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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