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2月4日,国土资源部以国土资函[2004]895号文件正式下发了《关于中俄合建黑河——布拉戈维申斯克(俄罗斯)黑龙江公路大桥工程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该预审意见批准黑龙江公路大桥建设用地为55.31公顷,并要求从严控制用地规模,集约利用土地;占用耕地应保证占补平衡,补充耕地资金必须切实落实;项目可研报告正式批准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
日期:2005.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