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05年对农民粮食直接补贴资金19772万元,已于3月10日前逐级拨付到县市区财政部门在当地农业发展银行开设的“粮食直补资金”专户,确保3月末将补贴资金全部发放到农民手中。
为了进一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我市今年继续推进粮食直接补贴。
粮食直接补贴继续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兑付时间从3月中旬开始,3月末前结束。粮食直补继续采取发放现金的方式,有条件的地方也可采取“一卡通”或“一折通”的方式,向农民发放储蓄卡或储蓄折,但不得借此收取任何费用。粮食直补资金的兑付工作,乡镇农户继续由乡镇财政所承担,农民凭2005年《粮食补贴通知书》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乡镇财政所指定的发放点领取补贴资金。其他单位由县市区财政局直接兑付,不再由乡镇财政所发放。
日期:2005.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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