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2月15日起,孙吴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领导干部述廉考廉工作,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实效。
此项领导干部述廉考廉工作在县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各党委、县直各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时间为2004年12月15日至2005年1月15日。述廉考廉的对象为各乡镇和县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以《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为基本内容,采取提前公示、召开述廉考廉会议、听取领导干部作述廉报告、民主座谈、组织民主测评等方式程序进行。述廉考廉结束后,各单位将把收集到的意见和收到的举报情况进行通报,在一周内将本单位领导干部述廉考廉工作情况及领导本人的述廉报告上报县纪检委党风室。县纪检委对在述廉中有隐瞒、回避重要情况,以及民主测评中群众意见较大或者存在其他不正常情况的领导干部,将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视情节轻重对其诫勉谈话,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责令立即整改。构成违纪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并对各单位述廉考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将述廉考廉成果运用到领导干部考核、奖励和选拔任用中。
日期:2004.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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