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局对定量包装的具体工作要求,黑河市质监局计量科、计量所集中人力、物力对辖区范围内的企业进行了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涉及民计民生的重点企业、重要行业,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同程度存在产品重量标识不清、不符合规范等现象。该局执法人员在检查到孙吴县兴达面粉厂时,发现该厂生产的面粉标重为25公斤,抽样30袋,平均净重为23.9公斤,该批面粉共生产了600袋。售价44元/袋。发现问题后,立即封存了剩余的300袋,并紧急召开了案件审理会议,按照相关法律条例,对该厂作出了行政处罚,责令其将剩余300袋补齐偏差数量出售。并对该厂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日期:2004.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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