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黑河市环保局、爱辉区国土资源环保局、经济合作区环保局的领导共同走进“行风热线”录播间,倾听并解答市民有关环境问题的投诉与咨询。以下是部分市民反映的环境问题及环保部门的答复处理结果。
问:城区内商场为招揽生意使用大音量音箱和活动商贩高声叫卖等噪声扰民问题。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违反规定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环保部门今后会加大协调力度,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还市民一个安静的生活、工作环境。
问:洗浴场所大烟囱的烟尘污染周边环境的问题。
答:洗浴烟尘对市区空气质量影响很大。目前市区共有大小洗浴场所41家。环保部门自去年开始着手洗浴烟尘污染的治理,引进了较适合我市实际的煤炭气化炉,在大众洗浴进行 了试点。目前,已在龙池洗浴、南海花园洗浴中心安装调试完成。计划在年内完成市区16家规模较大洗浴的烟尘治理。明年对41家大小浴池全部改造完毕。
问:酱菜厂住宅楼附近有4个烟囱排烟扰民,排烟是否有标准﹖烟囱高度是否有标准﹖
答:国家对企事业单位烟尘排放有明确的规定和排放标准,有关法规对烟囱高度也有明确规定。企事业单位的新建烟囱要超过其周围200米范围内最高建筑物3米,但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这个高度正在发生变化,改造难度也在加大。另外,从2002年5月25日起,新建和更名的饭店不允许烧煤。各单位都应严格执行国家标准。
问:我市何时进行空气质量报告﹖
答:市环保局于去年从日本引进两台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设备,分别安装在市交通局监测点、市委党校监测点。从去年1月1日开始运行,每周五、周六在黑河电视台天气预报节目后播出市区的空气状况周报,请广大市民留意收看。目前,市环保局正在筹措资金争取早日开展空气质量日报和预报。(2003.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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